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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丽江古城少些遗憾

1998-02-19 来源:光明日报 徐纺 我有话说

1986年12月,丽江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历史文化名城。

1996年2月3日,丽江古城经历了7级地震。

1997年12月4日,丽江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丽江,这个有着近千年历史,曾一度被称为“被遗忘的王国”的古城,近十余年来正越来越引起世人的瞩目。

去年岁末,参加“’97海峡两岸传统民居理论(青年)学术研讨会”的青年学者们踏上了这片神奇的土地。他们既为古城丰富的水系、亲近自然的环境、似无序而却有序的平面布局所折服,也为其周遭丰富的自然环境而赞叹;既为其古朴、宁静的气氛所吸引,更为其多元文化的融合及深厚的历史积淀而震撼。纳西民族是那么自信而宽容,纳西古乐又是那么深厚而久远……

然而,当人们陶醉于古城的氛围时,也隐隐感受到某种危机和担忧。

历史上,许许多多的古代文明正是在开发的过程中被破坏的,这种建设性破坏的例子中外都有。

事实上,近些年的发展,地震后的重建也给丽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许多几年前来过丽江的学者对此体会更深。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建筑师陆琦说:“两次到丽江,有两次不同的感受。第一次感觉是古朴、宁静,这次是喧闹、杂乱,还少了原有的那份古朴。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地震后丽江古城有不同程度的毁坏;二是商品经济的冲击,包括旅游业的发展。”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系博士生戴志坚则说:“狮子山之上的四层高塔及古城中心正在兴建的‘木氏司府’、‘抗震纪念馆’其比例之大,用料之巨令人吃惊,与古城的环境极不协调。”香港大学建筑系的贾倍思先生则认为:“对古城改造沿用一般现代建设方法,会对传统建造工艺、传统建筑和古城形态造成严重破坏。”

古城的现状令人担忧,而古城的未来更是不好设想!云南工业大学建筑学系副主任施维琳女士感叹到:“……如果以前十年的变化速度发展,不知丽江古城的风韵还能留存多久?!”

也许人为的破坏,或曰“建设性的破坏”比之自然的破坏来得更为可怕和可悲!因而人们素质的提高、意识的加强是当务之急。

国际上围绕文化古城、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保护的学术活动颇为频繁。从1932年的《罗马宪章》到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一直是指导各个国家从事保护与修复的普遍原则。对于文化古城、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保护,世界正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

丽江古城已不仅仅是中国地方文化传统的缩影,它也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财富,为此,对它的保护和发展应慎而又慎。

也许,国际的经验值得借鉴。台湾中国工商专校阎亚宁副教授说:世界其他的文化遗产指定城市如布拉格等,政府投注的不只是“建设”,还包括了文化、教育、环境意识等的整体的关怀。唯有如此,才不会在短暂的绚烂中迷失属于自己的特质。”台湾成功大学讲师卢国华先生则认为:“跻身世界文化遗产之列的丽江,若非大量而完整的原住居传统的生活模式自然流传至今,单凭其明、清两代,特别是清以降的汉文化民居建筑的体质是难以奏功的,因为它明显地失去了纳西族东巴文化的引证性价值。”看来在古城保护中,台湾华梵大学徐裕建博士的历史空间的“硬体保存”与当地特殊文化之“软体保存”并重的建议得到了人们的共识。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历史古城,丽江是千百年历史和文化的积淀。它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因而对于它的保护和开发也不是急功近利的添加就能奏效的。广州市规划局的余英博士认为:“决策者们应反复听取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和市民的愿望。应该从丽江古城的历史、地区性生活和生活文化等方面深入考察,运用民俗学、社会学等与建筑学的结合,制订明确的目标。”

古城建设戒急用忍,事缓则圆。政府应该在深入调查、听取专家民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严格、行之有效的建筑准则,保存、修改建设的规范和管制方式。

国内众多学者凭借对乡土建筑的执著热爱,凭着对乡土建筑的多年研究,也对古城保护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广州市规划局的潘安博士认为:“要维持丽江古城的世界文化遗产地位,应具备四个条件:一、古城与新城严格分区;二、严格控制古城与新城的容量;三、严格控制古城更新速度;四、提高政府干预能力,改善原居民生活条件,抑制传统文化商业化倾向。”

也许这些建议未必立竿见影,行之有效。毕竟丽江古城的保护发展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课题。

前人给予我们一个神话般丽江的古城,时代给予丽江古城再次发展的契机。如何把握机会,让古城在发展的同时得以保存,如何让历史在今日得以完整的延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让历史少些遗憾,为丽江古城争取持久的未来,这是我们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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